公司放长假变相辞退员工怎么办(被公司以放假为由变相辞退)

时间:2022-01-20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2277次


一、提出问题。

王在A公司工作了10多年,是公司的老员工。然而,最近公司的人事通知他,由于公司业务调整,他暂时不用来公司工作,如果他需要回公司工作,人事会再次通知他。

王非常沮丧。他工作认真,工作中没有失职,也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害。公司为什么这样对待他?不要让他来公司工作或支付工资。这不明显是强迫自己辞职吗?王找我们咨询,他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放长假变相辞退员工怎么办(被公司以放假为由变相辞退)

二、法律分析。

王遇到的这种情况绝不是个案。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很多。对于单位内年龄较大或有疾病的员工,往往会采取这种放长假或安排员工坐板凳的方式,迫使员工主动辞职。

这样,单位不仅达到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想法并不精明。然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真的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就业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两者之间存在管理和管理的就业关系,这是不言而喻的。

然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不仅承担义务,而且不享有权利。

我们常说,劳动不仅是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作为对价,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合同要求的劳动,这是劳动者义务的体现。

同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从而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因此,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目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放长假,不允许劳动者到单位工作,显然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实际上强行剥夺了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权利。用人单位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与劳动者主动辞职不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放长假,剥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合法回应,不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三,结语

虽然我们可以理解雇主降低劳动力成本的情绪,但我们很难同意雇主使用这种方法来降低劳动力成本。此外,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无法达到降低劳动力成本的目的,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工人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相当强,不再是以前的工人。用人单位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做出就业决定之前,先咨询法律顾问和律师,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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