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定金已付反悔该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赔偿)

时间:2022-03-02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浏览:828次


【法律咨询】杨先生咨询:我和金先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我向金先生支付了3万元定金,面积90平方米。我们约定的房屋交易价格是每平方米8000元,同意下个月15日我支付剩余全部款项后,金先生配合我办理过户手续。期间联系金先生支付余款,但金先生一反常态。他告诉我,由于房价突然上涨,房价已经涨到每平方米9500元,他不同意再次出售房屋。我很生气,觉得金先生的做法至少违背了做人的诚信。金先生还告诉我,他咨询过法律专家,其他人告诉他,他最多要承担6万元的双倍定金。我想咨询:卖家金先生突然后悔。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房子买卖定金已付反悔该怎么赔偿(房屋买卖违约赔偿)

律师意见杨先生不仅有权要求金先生双倍返还6万元,还有权要求赔偿房价上涨造成的房价差异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超过定金金额的损失。

【律师分析】定金是合同各方自愿约定的担保方式,以确保合同的订立或履行。违约责任触发的,定金罚款生效。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民法典进一步规定了定金罚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超过定金金额的损失。

房价波动是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行为。由于政策和市场行为,一些地区的房价会大幅上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天一个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会有卖家萌生失信违约的念头,很多人都有大不了就亏一倍定金的观点。在这种观点的驱使下,一般表现在以下几种做法:第一种:恶意失去联系,拒绝接受购房款;第二种:恶意拖延交接房屋;第三种:恶意拖延办理房屋变更手续;第四种:恶意提出解除合同,找各种理由激怒买家,达到买家知难而退的目的;第五种:金蝉脱壳,故意把房子卖给第三人,达到既成事实的目的。

民法典的规定是严厉打击卖方的恶意投机,损害买方的利益,破坏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践踏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此,违约方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

具体到本案,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坚持诚实,遵守承诺。但金先生签订并收到定金后,违反合同约定,明确要求终止合同,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约,杨先生有权执行定金罚款,除有权要求金先生双倍返还6万元外,还有权要求赔偿房价上涨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

【律师建议】关于房屋差价的损失,主要是因为合同终止时的房屋价值减去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价值的差额,主要是因为一旦合同终止,买受人不仅得不到房屋,还不可能以类似的价格购买房屋。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个房屋的价值都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结构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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